深圳理財規劃師培訓|深圳理財規劃師一級|深圳理財規劃師二級|博泰供
理財規劃師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依法正式推出的一項國,家職業資格認證(CHFP)。根據《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經過正規培訓并且鑒定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我國迄今唯.一直接面向國內理財規劃專業人員頒發的國,家級資格證書,全國通用,并按照國際公約可在全球150個國,家互換互認。目前,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二、三級已經在全國進行統一鑒定考試(全國統考)近八年,培養了將近四十萬人的職業化人才隊伍,在全國產生了十分積極和廣,泛的社會影響。
一、組織管理:
北京市理財規劃師考試中心負責開展培訓工作;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鑒定考試,并核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二、培訓鑒定對象:
1、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金融、保險、證券、投資、基金、咨詢等相關行業從業人員;
2、提供理財咨詢服務的其他專業人員(如注冊會計師、律師、理財顧問等);
3、各中小企業負責人及欲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三、培訓方式
自學與面授相結合:自學是指學員按照預先發放的教材進行自主學習;面授是指集中上課學習。自學與面授總時間不少于《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相應學時數。
六、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學歷或者中級職稱,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者高,級職稱,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職業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理財規劃師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并取得結業證書。
七、證書頒發:
鑒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簡稱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唯,一一個由政府直接頒發的理財規劃職業資格證書。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文件),職業資格一級等同于職稱認證序列中的副高,級職稱,納入人事檔案,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待遇。證書采用全國統一編號,可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方網站——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www.osta.org.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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