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認為這種低速電動車技術含量低,與我們泱泱大國的形象不相稱。其實車的大小、貴賤跟技術水平的高低毫不相干,俗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歐、美、日等發達國家與地區都制定了微型低速電動車的法規,符合其法規的中國產微型低速電動車在歐、美銷得很好,而且利潤不低。
二是認為此車所用的鉛酸電池是有污染的,實際上鉛酸電池本身是沒有污染的,現在每一輛燃油汽車都有一塊鉛酸電池,乘車人不但沒有受到污染,而且離開了鉛酸電池燃油汽車就開不動,為什么鉛酸電池到了微型低速電動車這兒就變成污染的了?中國鉛酸電池產量和美國相當,但是在美國鉛酸電池已不屬于污染行業了,而為什么中國做不到那么好?關鍵在政府部門的政策完善,并加大對涉鉛企業的監管力度。
三是籠統地說這種微型電動汽車產品不合格,產品是否合格首先要有一個法規標準,現在政府相關部門并沒有制定低速電動車的相關法規標準,那這種車何來的不合格之說呢?粗制濫造的車肯定有,應該照法規標準加以測評和處理,更不能因為一些小企業的不負責任而把這個行業整個地一棒子打翻。
四是說這種車不安全,其實不是車不安全,而是交管部門的監管亟待加強;小城鎮有了微型低速電動車,就要及時健全交通法規、規定行駛道路,認真貫徹交通規則。如果不與時俱進做好這些工作,又讓沒有合格駕駛技能的人隨便駕車上路,導致“馬路殺手”的出現,倒過來全怪到微型電動車的身上,實在是不講道理!
了解微型低速電動車可登陸以下網址:http://www.lichi-cn.com/news_detail/newsId=136.html
資訊來源:
力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