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省教學廳今日下發告訴,需求依照“保證學生就近入學、建造寄宿制校園、展開公共交通、供給校車效勞順次優先”的準則,實在保證學生安全。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海南省校車安全辦理試行方法》出臺,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保證學生生命安全,海南對校車行進速度做出限制,清晰需求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進的**時速不得超越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進的**時速不得超越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泥濘的道路上行進,或許遇有霧、雨、沙塵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時速不得超越20公里。一起,需求校園校車應當裝備隨車看管員。低年級學生乘坐的校車,應當裝備不少于1人全程隨車照看搭車學生;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組織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制止除駕駛人、隨車看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海南省教學廳稱,校車運營辦理可從幾種基本形式中挑選:一、政府出資置辦校車,建立專業校車公司擔任校車的平常運營。二、政府補助,由城市公交、鄉村客運等運營公司供給校車效勞。三、政府經過投標方法斷定接送學生車輛運營公司,每年給予恰當補助。四、政府補助,租借專業公司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五、政府補助,社會車輛運營。需求裝備有校車的校園、校車效勞供給者、校車駕駛人,有必要一起簽定校車行進安全責任書,清晰各自所應負的責任。校園應當將校車http://www.zyqch.com/效勞供給者有關材料及安全辦理責任書在展開校車效勞前報教學行政部門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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