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211.2.* 2018-03-30 15:24:48 |
鄭州交通事故律師委托書,每當出現交通事故,事故雙方如果無法通過交警判斷責任主體時,通常都是各自承擔損失,亦或是協商私了。如果說無法判定責任主體可否直接要求賠償呢,?這個問題就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了。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判定時,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應看情況而定:
1、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1)若事故責任無法判定時,推定機動車一方承擔全責;
(2)若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3)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2、如果是機動車與機動車的交通事故,事故責任無法判定的,一般是均攤賠償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其中一方存在過錯,或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適當減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或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確定事故發生的事實、原因并認定事故責任的重要證據。對于交警部門認為事實不清,雙方過錯無法判明,也無法確定事故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現場勘驗筆錄等交通事故案件的全部相關證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綜合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交通事故發生的事實以及各方當事人有無過錯進行判斷并作出認定,以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如果當事人遇到此類事故不知如何處理,不妨可以找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專業的律師咨詢了解一下。
鄭州交通事故法律文書律師書寫指導電話:153248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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