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與著作權同為知識產權,沒有形體、不占據空間,沒有地域的限制,且可以同時被多人、多次反復的使用,極易被他人侵犯,不易被發現等等。然而國際商標注冊代理機構研究發現二者大有不同。著作權是基于作者在文學、藝術、科學領域內的智力創造成果而享有的權利。此權利基于創造完成而自然產生,因此,其人生色彩很濃,體現為人的精神成果,即智力成果。它一經使用,可以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十分明顯的包含著人的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是地地道道的知識產權,而商標權則與此大有不同之處。商標權是一種財產權,其財產權性質很濃,無人身權色彩。
雖然商標圖樣的設計和制作,也有人身權的內容,但它屬于著作權。
首先,產生商標權的內在原因,不在于商標圖樣的設計和制作,而在于商標使用的商品上,作為商品的一種識別標記,將商品的不同的生產者和經銷者區別開來,便于消費者認牌購貨。可見,商標對顧客產生的吸引力和商業信譽是真正起作用的決定性因素。商品質量一旦出問題,則商標權人或商標使用人、銷售者應擔承擔責任。消費者可以要求維修、退換等。在這個意義上,商標權與其說是一種知識產權,或智力成果權,倒不如說它是一種商譽權。當然一個商標要獲得好的商業信譽,歸根到底是以商品質量作為保證,商業質量是商業信譽賴以存在的基礎。
其次,商標權的**期為10年,期滿可以續訂;而著作權的**期一般為作者終身,加死后50年,單位作品也為50年。
第三,商標權經注冊而產生,要經過復雜的商標申請、審查、核準程序,而著作權的產生為自動產生。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采取創作主義,自動產生說。即從作品創造完成之日起即取得著作權。
第四,商標權的主體多為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著作權的主體多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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